秘书工作行为八大禁区。7 D; y d" Z: j y. n, L' j
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、领导干部的名义办私事、谋私利;
5 `& Q% w* y4 B/ Q, b2 |1 t 不准以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干预干部选拔、人事安排、政务决策与管理等党政事务;4 ~8 i, {4 p+ G4 G) Z8 D( u
不准自作主张代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,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批示文件,在传达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,在作新闻报道时,向新闻媒体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;' p/ o& C6 Y& ?, Y
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,特别是插手与领导干部职权有关的工程项目承包和物资采购活动,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;- T( \! ^8 f6 \9 L; B
不准接受或者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、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;
* U; ^( {6 ~, }4 C3 c- ? 不准泄露、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,泄露领导干部在讲座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,或参加重要会议及活动时尚未公开发表的讲话;
: ?" ^$ D9 H( T1 w5 g- Z% Y) k 不准将机要文件私自带出办公室,或者将机密文件中的内容或内部机密向家属、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;8 G* C$ E9 x% r
不准下基层时向接待单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。 |